藁城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农业开发项目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并负责监督检查。
二、负责全市农业开发利用项目的政策研究,提出农业开发优化配置和农业区域发展对策建议。编制农业开发总体规划,建立农业开发项目库。
三、负责编制和审批全市农业开发内外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筛选、评估、审核、申报国家和省立项的农业开发项目;负责市立项的项目审批工作,负责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,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。
四、负责全市农业开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。
五、组织农业开发项目调查、监测、预测和评价。
六、负责全市农业开发项目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工作,建立全市农业开发项目系统管理信息网络。
七、负责全市农业开发项目的科技推广、培训和示范区建设;负责组织农业持续高效利用实验示范工作。
八、负责全市农业开发项目及物资的招投标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全市农业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、技术经济合作、对外交流和外资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。
十、负责各乡镇村农业开发的业务指导工作。
十一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